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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濮阳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7-06-05 浏览次数:1054

关于印发《河南省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残联〔2012〕12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广电局、旅游局、妇联、老龄办、残联:
        为了做好“十二五”期间无障碍建设工作,根据《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年——2015年)》制定了《河南省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河南省旅游局              河南省妇联          河南省老龄办            郑州铁路局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河南省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

        一、背  景
        ——无障碍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初步建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丰富和强化了无障碍建设的内容,国家启动制定“无障碍建设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次启动修订《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铁道部制定实施《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中国民航局制订《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修订《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相关信息交流无障碍技术、产品标准。
        ——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创造性地推动无障碍建设,提高无障碍设施普及程度,注重舆论宣传力度,推广信息交流无障碍,全社会无障碍环境正在逐步形成。郑州、洛阳、平顶山、鹤壁市列入全国100个创建城市,开展了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初步探索形成我省城市无障碍建设工作模式。我省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显著提高,残疾人、老年人和全体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便利,全社会无障碍意识得到增强。
        ——无障碍建设仍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城市无障碍建设改造不符合无障碍规范要求、不系统,城乡无障碍建设发展不平衡,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滞后,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障碍依然存在。
        为进一步推进无障碍建设,依据《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全面推进无障碍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民航、铁路、交通、教育等行业无障碍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快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全社会无障碍意识进一步增强。
        ——深入开展无障碍建设市、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无障碍建设质量,全省城市无障碍化程度显著提高。
        ——积极推进小城镇、农村无障碍建设。提高小城镇、农村无障碍化水平,缩小城乡无障碍建设差距。
        ——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7千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改造补助。
        ——全面完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无障碍建设条例”,依法开展无障碍建设。
        ——“无障碍建设条例” 制定出台后,及时开展“无障碍建设条例”的宣传和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各地应依据条例制定、修订无障碍建设管理规定和“十二五”无障碍建设规划,与条例相衔接,并促进实施。
        (二)健全无障碍建设工作机制。
        ——市(地)级以上地方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加的无障碍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无障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无障碍建设的社会监督。
        (三)开展无障碍建设市、县创建工作。
        继续巩固“十一五”创建全省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成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政厅、省残联、省老龄办等有关部门完善全省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协调领导机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完善实施全省无障碍建设市、县创建工作标准,组织指导地方开展创建全省无障碍建设市、县工作,全面推进我省城市无障碍化建设。
        (四)推进农村、小城镇无障碍建设。
        按照中央“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要求,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的内容,与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从源头上把好关,避免造成新的历史欠账。
        (五)加大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力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等,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无障碍规范的要求建设无障碍设施,提高无障碍设施系统化、规范化和质量。
        ——制定计划,提高改造比例,提供资金保障,加快推进既有道路、建筑物、居住小区、园林绿地特别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无障碍改造。
        ——航空、铁路及城市公共交通要加大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公共交通工具要完善无障碍设备配置,公共停车区设置残疾人停车泊位。
        ——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管理,确保无障碍设施发挥功能。
        (六)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新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全部符合无障碍要求,加快推进对既有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十二五"已有不符合无障碍规范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改造完毕,对社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七)进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推广“十一五”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经验,为全省7千户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各地应加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力度。切实改善和消除残疾人家庭生活障碍,维护残疾人权益,提高残疾人生活品质,使残疾人更有尊严地生活,促进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
        (八)加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
        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无障碍方式发布政务信息。推动市级电视台在电视节目中加配字幕或开办手语节目。推动在重点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立语音提示和信息屏幕系统。试点建立方便听力、言语残疾人使用的紧急呼叫与显示系统。推动互联网网站施行无障碍设计。研发推广信息交流无障碍技术、产品、服务。推进药品和食品说明的信息无障碍,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实现信息无障碍。推进聋人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建设。
        (九)开展无障碍建设技术咨询、人员培训、宣传。
        ——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无障碍建设研究,培养专门人才。
        ——制定计划,“十二五”完成对县级以上有关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人员和残联相关工作人员的无障碍知识培训,增强执行规范和开展无障碍监督的自觉性和能力。
        ——多种形式开展无障碍建设的宣传,进一步普及无障碍知识,提高无障碍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检查评估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政厅、省残联、省老龄办等有关部门依据本方案,于2013年,进行中期检查。
        ——2015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验收。表彰无障碍建设先进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