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来源:濮阳市残联 发表时间:2023-10-27 浏览次数:292
图为学习现场
为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10月26日,濮阳市残联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孙献玲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将爱国主义教育写入法律、形成制度,将促进爱国主义精神的传承和弘扬,振奋民族精神,凝聚奋进新时代澎湃力量。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传承和弘扬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将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和标志、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及体现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等各个方面的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干部职工日常教育,引导大家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三位一体,激励大家立足岗位,努力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