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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二届“最具社会责任感残疾人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濮阳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6-03-14 浏览次数:838

关于加强河南省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文广新(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国税、地税、体育局(教体)、残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等11部门《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残联发〔2012〕7号)精神,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历史机遇中全面推进我省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不断满足残疾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豫文〔2009〕80号)及《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我省残疾人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文化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残疾人文化建设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讴歌自强精神的励志文化,是倡导平等友爱、包容互助的和谐文化,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文化,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人文文化。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不仅能够丰富残疾人的精神世界,而且有利于提升残疾人自身素质,陶冶道德情操,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身价值;有利于培育残疾人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促进和谐友爱人际关系的建立;有利于在社会中形成“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公民诚信友善的道德水平。残疾人文化建设也是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彰显人权保障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

        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关心支持下,我省残疾人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文化、体育成为展现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的重要窗口,残疾人独具魅力的特殊文化艺术也在社会中引起广泛关注,成为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讴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平台。

        但是,目前从总体上来看,我省残疾人文化建设与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残疾人均等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与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参与文化生活的环境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相应的特殊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残疾人文艺创作、文化创业、文化产业需要予以特别扶持;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需要进一步丰富和活跃。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让广大残疾人和健全人一样共同享受文化发展繁荣的阳光,共同拥有健康的文化生活,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残疾人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二、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我省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在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中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残疾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中宣部等11部门《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全面加强我省残疾人文化建设。

        总体目标:在不断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进程中,人道主义思想和“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得到广泛深入宣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得到大力弘扬;面向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普遍得到加强;残疾人平等参与文化生活的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残疾人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残疾人文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残疾人文化艺术和体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残疾人文艺创作和文化产业水平明显提高;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活跃。

        三、残疾人文化建设的任务和措施

        (一)为残疾人提供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主体,以残疾人文化服务设施为补充,以基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中心为依托,以残疾人文化、体育工程项目为载体的残疾人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制定和落实特殊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残疾人文化产品的研发和供给力度,促进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发展,鼓励残疾人文化创业,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产业发展,全面推进我省残疾人文化快速发展。

        主要措施:

        1.将残疾人文化服务全面纳入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规划和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切实将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其中,给予特别指导和支持,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2.全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项目,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在项目设计、组织落实过程中,针对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特殊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务内容和参与条件。

        3.各类公共文化宫(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在免费向残疾人开放的同时,要提供方便残疾人参与的无障碍设施、环境和服务。

        4.省级图书馆要充分发挥示范、指导和盲文资讯中心的作用;省残联盲人阅览室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器材、读物的更新,切实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公共图书馆要建立盲人阅览室,配置盲文图书、盲人软件及相关设备;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残疾人阅读专柜(角)要定期充实更新图书及设备;各级文化馆、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站(点)要为残疾人提供参与文化活动的阵地,增加残疾人文化活动内容。

        5.要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市级广播电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扶持市级电视台开播“手语栏目”;进一步推进电影、电视节目加配手语或字幕。

        6.建设残疾人文化服务设施。各级各类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中要设立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场所,配置文化、体育活动用品用具,组织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要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对基层残疾人文化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给予补贴,提高为残疾人文化服务的能力,切实满足残疾人的特殊文化需求。

        7.要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形式,加强残疾人特需文化、体育产品的研发与供给。

        8.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基层举办的文化艺术活动,倡导残健共融,积极鼓励、吸纳残疾人广泛参与,如残健同台演出、作品同场展览、比赛同地进行等,创造各种机会、平台让残疾人展示自己的才华。要重视残疾人文艺创作和残疾人题材的文艺作品,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特别扶持。

        (二)为残疾人提供特殊的个性化文化服务。根据各类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制定有效措施,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使残疾人真正成为文化的传承者、创造者和受益者,残疾人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活跃,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主要措施:

        1.推进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圈建设。要按照共建共享的精神和就近、便捷的原则,整合各种社区文化资源,搭建便于残疾人参与,有无障碍设施、有固定场所、形式多样的基层精神文化生活阵地,建立精神文化活动圈。在残疾人日常活动的社区范围内,开展丰富多彩的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让残疾人就近、就便参与。

        2.深入开展“残疾人文化周”系列文化活动。以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在残疾人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上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果。让残疾人在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中陶冶情操、愉悦身心、寓教于乐,展示特殊艺术才能,享受精神文化生活。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使文化周活动成为广大残疾人展示艺术才能、参与文化活动的重要平台。

        3.扩大“残疾人文化进社区”的覆盖面,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进农村”项目。在总结“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试点基础上,推广经验做法,各级文化、体育等部门要为基层残疾人提供必要的文化、体育活动用品,提供基层残疾人参与文化生活的基本条件。同时,也可开展社区间的残疾人联谊活动,沟通感情,交流经验。

        4.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各级残联要积极协调各级文化影视单位,根据残疾人的特殊文化需求,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和盲人有声读物;为听力残疾人在影视节目中加配字幕或手语;为智力残疾人提供更加生动形象的普及性读物;组织精神残疾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对肢体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开展送书送音像制品上门服务活动。

        5.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方法和项目;“十二五”期间培训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2100名;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到2015年建设100个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利用“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等重要节点,选择残疾人喜闻乐见的、富有地方特色的体育活动项目进行展演、交流,同时提供健身咨询指导、体质测定等志愿服务。

        6.开展各种“文化助残”活动。根据残疾人文化需求,开展各种“文化助残”活动,如“助残帮教”,倡导学生和社区内知识分子义务为残疾人子女提供教育服务;“科技助残”,倡导科技工作者为残疾人传授科学技术知识,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和工作能力;“爱心捐书”,发动杂志社、出版社及社会各界向残疾人或残疾人基础设施机构赠送书刊和音像制品等活动。

        (三)加强人才团队建设,促进对外文化交流。提高各级残疾人艺术团、合唱团等残疾人文化团队建设水平,打造体现中原文化精神、具有中原特色的特殊艺术品牌,在对外交流中展示我省的良好形象。

        主要措施:

        1.加强残疾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要明确负责残疾人文化工作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各级残联要进一步充实宣传文化部门的工作力量;基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城乡社区公共文化岗位人员负责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负责联络配合;鼓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积极报考乡镇综合文化、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要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建立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残疾人文化工作者和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培训机制;残疾人文化工作者、特殊艺术人才的评奖、职称评定、培训、资助等工作,要纳入各级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范畴。

        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对残疾学生的文化和艺术培养,积极组织残疾学生参加“全国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艺术汇演”、“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等多种形式的文化展演活动,并以此带动和推进残疾人文化建设,繁荣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培育基层残疾人文化人才队伍。

        2.加强残疾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加强残疾人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和管理人员的培养工作,建立一支高水平、有爱心的残疾人体育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为全面发展残疾人体育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3.促进文化艺术团体建设。要扶持各类残疾人文化艺术团体和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满足各类特殊艺术人才成长成才需要;要加大河南省残疾人艺术团和各级残疾人艺术团、合唱团建设扶持力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采取临时抽调演员、定期训练、演出的形式运行;特殊艺术人才培养要突出品牌化和连贯性,形成体现中原文化精神、具有河南特色的特殊艺术品牌。

        4.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对外文化交流,实现文化走出去工程。要通过残疾人特殊艺术、体育充分展现我省文明、民主、进步、改革、创新、和谐发展的良好形象;各种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要将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吸纳其参展交流;省残联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对外交流中展示本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要把政府交流和民间交流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残疾人文化艺术独特的感召力和宣传功能。

        (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发展残疾人文化产业。使残疾人文化事业单位增强活力,残疾人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促进残疾人文艺创作和残疾人题材的文艺作品和文化产品更加丰富。
主要措施:

        1.各新闻出版和宣传机构,要重视残疾人的文化需求,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要加强残疾人题材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与出版,将优秀的残疾人题材文化艺术作品纳入各类文化艺术评奖范围;探索残疾人文化艺术产业投融资渠道,引导多种资本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投入、发展残疾人文化事业。

        2.扶持以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扶持以残疾人群体为主要受众的文化企业,对残疾人文化产业在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对中小、微型企业创业优惠政策要将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业纳入其中。

        3.各级残联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扶助和保护性政策,搭建残疾人文化创业平台,扶持残疾人文化创业发展;要扶持各类残疾人文化创业基地建设,将残疾人文化创业与残疾人自主创业和集中就业有机结合,成为残疾人就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各级残联就业培训机构,要积极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业从业能力的培训;要探索建立残疾人文化艺术产品销售平台,不断拓宽销售渠道。

        5.各类产业园区、景区、商区,要为残疾人创造条件,以打造残疾人特色文化街(区、园)等形式,鼓励残疾人发挥特殊艺术才能,积极参与文化创业。

        6.认真落实国家对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共同创办或参与人数较多的各类文化创业、工艺美术、特殊艺术等企业、团体,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五)加大保障力度,动员社会力量,推动残疾人文化建设同步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加大经费投入,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文化建设,共同推动残疾人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主要措施:

        1.财政部门要将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依托“农家书屋”,积极做好残疾人文化建设,继续加大对残疾人文化和体育事业的支持力度。

        2.充分发挥社会专业机构的指导作用。省残疾人阅读指导委员会要进一步发挥各级图书馆的专业指导作用,指导残疾人更好地阅读学习,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各类新闻、出版行业要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精神文化产品;社会各专业服务指导机构要按照残疾人的实际需求,以讲座、交流、培训等多种形式为残疾人提供指导和服务;各专业文化艺术协会要积极吸纳具备条件的残疾人会员加入组织,培养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人才。

        3.动员社会力量推动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对残疾人文化需求和文化艺术才能的了解,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引导社会爱心组织、企业,关注、支持、参与残疾人文化服务,共同推进残疾人文化艺术健康发展;积极发挥文化助残志愿者队伍作用,帮助残疾人参与各种文化活动,建立志愿文化助残的协调、激励机制,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

        四、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一)建立残疾人文化事业领导协调机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文化建设,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建立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残联组织积极协调的残疾人文化建设领导机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建设规划,明确职责要求,确保残疾人文化建设在各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统筹兼顾,同步实施;各级宣传文化主管部门在推进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残疾人建议,吸纳残联组织共同推进。

        (二)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各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把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评价考核体系;各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要明确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要把残疾人文化建设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评估指标,残疾人文化建设要作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量化评估标准,保障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与物质生活质量同步改善与提高。

        (三)切实发挥残联组织作用。各级残联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残疾人文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残疾人文化需求调研,深入了解各类残疾人特别是农村残疾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探索创新残疾人文化服务的新途径、新载体,做好各级党委、政府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参谋;要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残疾人文化工作力量,加大对残疾人文化工作经费投入;要充分发挥各专门协会作用,鼓励、支持专门协会组织开展适合不同类别残疾人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文化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文化艺术团体,配合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工作;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为推动我省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文化厅      河南省国税局    河南省地税局


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   河南省体育局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O一二年十一月六日